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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众爱公益服务中心组织架构图


 

理事会
地位:理事会是本机构的最高决策部门。负责制定机构发展规划以及审议机构的制度改革。
职责说明:(一)修改章程;(二)业务活动计划;(三)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方案;(四)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;(五)本单位的分立、合并或终止;(六)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(或校长、所长、主任等)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(或副校长、副所长、副主任等)及财务负责人;(七)罢免、增补理事;(八)内部机构的设置;(九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(十)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。
主要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: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: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;(二)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;(三)法律、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

监事
地位:与理事会并立,独立地行使对机构整体管理的监督权。
职责说明:(一)检查机构的财务;(二)对理事长、理事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、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;(三)当理事长、理事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机构的利益时,要求其予以纠正,必要时向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;(四)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;(五)列席理事会会议;(六)机构章程规定授予的其他职权。
主要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:监事行使如下职权:(1)召集并主持监事会;(2)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,并向监事会报告;(3)就有关问题听取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报告;(4)向机构员工调查、了解经营情况;

员工代表大会
地位:与理事会平级,是员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。
职责说明:代表机构全体员工的利益,负责反映机构员工的意见,同时监督机构重大管理决策,并在员工代表大会上审议如下事项:(1)机构的发展规划,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和重要决策;(2)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;(3)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员工工代表大会报告的其他事项。
主要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:员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:

权利: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审议权和表决权;对涉及本单位发展和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有知情权、建议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义务: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,表达员工的意愿和要求;执行员工代表大会决议,做好员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;及时向其他员工通报参加员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,接受评议监督。

理事长
地位:负责机构全面工作的开展
职责说明:1、全面统筹管理机构日常事务,协调安排各部门工作,确保机构正常运行。2、制定机构发展目标、发展规划和各阶段的工作思路,组织监督各部门执行相关的工作计划。3、组织筹划机构各项大型活动、专业项目的开展。4、定期召开管理会议,听取汇报,发布机构的各项决策决定。5、加强与政府、同行以及各专业团体的联系,拓展业务范围,拓宽发展空间。
主要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:同上。

副理事长
地位:协助理事长开展机构工作
职责说明:1、与理事长共同制定机构发展计划及各阶段发展目标。
2、定期召开管理层会议,传达机构各项决策决定,了解各部门运作情况。
3、起草合同,并与用人单位协调签订合同事宜。
4、负责各社工活动经费的审批报销。
5、负责3到7天(含7天)的同工请假的批示。
6、具体统筹和管理行政人资部、宣传部和人力资源部工作安排。
7、定期拜访用人单位(一级单位),建立和维护良好合作关系。
8、跟进机构各项大型活动及项目的开展。(如:团建活动、机构年会、社工运动会等)。
主要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:同上。

总干事
地位:负责机构全面工作的开展
职责说明:1、全面统筹管理机构日常事务,协调安排各部门工作,确保机构正常运行。2、制定机构发展目标、发展规划和各阶段的工作思路,组织监督各部门执行相关的工作计划。3、组织筹划机构各项大型活动、专业项目的开展。4、定期召开管理会议,听取汇报,发布机构的各项决策决定。5、加强与政府、同行以及各专业团体的联系,拓展业务范围,拓宽发展空间。
主要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:同上


副总干事
地位:协助总干事开展机构工作
职责说明:1、与总干事共同制定机构发展计划及各阶段发展目标。2、定期召开管理层会议,传达机构各项决策决定,了解各部门运作情况。3、起草合同,并与用人单位协调签订合同事宜。4、负责各社工活动经费的审批报销。5、负责3到7天(含7天)的同工请假的批示。6、具体统筹和管理行政人资部、宣传部和人力资源部工作安排。7、定期拜访用人单位(一级单位),建立和维护良好合作关系。8、跟进机构各项大型活动及项目的开展。(如:团建活动、机构年会、社工运动会等)。
主要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:同上。

行政部
地位:是机构正常运作的坚实后盾
职责说明:一、行政部分:
1、建立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,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正修订有关规章制度。2、办公用品及口常用品的采购、发放管理,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。3、各种费用的支付。包括房租、水电、报销款、工资福利等。4、对外关系建立维护。与上级主管部、用人单位、社协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、同行等的关系建立维护。5、统筹机构志愿服务。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,对义工队伍进行培训,组织义工服务队开展服务,为中心注册义工提供义工服务凭证,并对义工进行服务成效评价。6、处理突发事件。7、后勤保障服务。8、日常事务处理。9、上级交办事务。
二、人力资源部分:
1、做好机构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,包括员工的招录、调配上岗、转岗调动、离职、辞职、辞退等手续的办理。2、劳动合同的签订,解讲劳动合同,在双方达成一致意向情况下与员工(含新、老同工)签订劳动合同。3、建立人力资源档案。4、劳动保护、劳动保险、员工福利等的管理以及统计分析工作,并持续改进。5、定期到岗了解员工工作状态及生活状况,对员工反映的问题及事情及时尽力协调或解决或上报。6、员工考核工作。制定完善的与薪酬挂勾的考核制度以及晋升制度。7、与服务部、项目部共同制定并执行员工培训计划,提升员工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;(含培训需求调查、培训导师联系、时间场地、培训效果评估、培训材料的整理及档案管理)。8、组织安排社工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,协调处理一般劳动纠纷。机构证照中办及证照印鉴管理。
三、宣传部分:
1、将机构的工作成效、团队形象、品牌形象等及时传播出去,提高机构的知名度与美誉度。2、建立和维护机构的信息发布系统,网站、博客、月刊(季刊)及其他信息发布渠道。3、及时收集机构以及行业内相关的的最新资讯,进行整理、汇总,并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和更新和发布(含机构新闻稿的撰写)。4、对机构以及行业内的重大新闻信息进行记录和整理,收集相关的报纸、杂志留底保存。(含发机构同工发表在各类刊物的材料)。5、负责机构新闻稿、活动图片材料的收集、审阅、上传。6、负责机构月刊,季刊、年报的汇编。7、策划并组织实施机构对外交流访问活动。8、建立机构对外联系通讯录,定期邮寄机构的宣传资料以及年度报告。9、组织策划机构的宣传活动(优秀文章评比),包括机构内部的以及与其他机构间的联谊。10、机构宣传材料的编辑与印制。11、协同其他部门进行必要的危机公关。
主要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:同上。

财务部
地位:负责机构预算、结算及财务审计。
职责说明:1,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机构运营提供依据,协助理事长制定机构战略,并主持机构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; 2,建立和完善财务部门,建立科学、系统符合机构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,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; 3,制定机构资金运营计划,监督资金管理报告和预、决算; 4,筹集机构运营所需资金,保证机构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,审批机构重大资金流向; 5,主持对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、指导、跟踪和财务风险控制; 6,协调机构同银行、工商、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,维护机构利益; 7,参与机构重要事项的分析和决策,为机构的运营、业务拓展等事项提供财务方面的分析和决策依据; 8,审核财务报表,提交财务管理工作报告; 9,完成理事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主要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:会计:1.制定财务预算、监督计划;2.核签、整理、保管会计凭证;3.登记保管各种明细账、总分类账;4.定期对账,处理结账时有关的账务的调整事宜;5.具体执行资金预算及控制预算内的经费支出。
出纳:1.负责现金支票的收入保管、签发支付工作;2.严格按照机构的财务制度报销结算机构各项费用;3.及时准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总账及明细账,定期上缴各种完整的原始凭证;4.及时与银行定期对账;5.根据机构领导的需要,编制各种资金流动报表;6.配合会计人员做好每月的报税和工资的发放工作;7.管理银行账户、转账支票与发票。

服务部
地位:领导岗位组;负责机构业务开拓和项目管理。
职责说明:一、服务管理部分:
1.机构社会工作的开展;2.社会工作者的管理,培训,督导;3.社会工作的评估、研究; 4.社会工作业务的拓展; 5.服务档案的建立健全; 6.与其他社工机构的交流、沟通和互动;7.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和互动,协助评估;8、协同行政人资部对员工进行培训。9、在机构层面建立服务资源统筹网络。10、进行社会筹资,不断拓宽机构的财政来源。11、处理同工在岗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。12、配合宣传部进行资料或研究成果的汇编工作(如案例集)。13、完善服务政策和各项指引性文件(如明确服务流程、机构重点领域服务手册的撰写)。
二、项目部分:
1、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拟订,年度工作计划的提出。2、负责机构各类项目方案(服务标书)的策划、制作与编写,与项目采购单位洽谈具体业务工作内容。3、负责项目方案的执行,落实各项安排工作,包括人员安排、定岗及分工,所需物资的准备,服务的具体开展及落实。4、负责项目研发小组的人员管理及小组的长远发展。5、参与项目工作人员的选聘、培训等工作,制定项目工作人员的服务检查标准、服务反馈、服务流程。6、定期走访各项目点,了解项目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。7、为下属和项目工作人员提供情感支持,并定期评估项目整体的服务成效。8、总结项目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推动相关部门及时解决。9、积极联络用人单位和香港督导,妥善处理关系。10、监督项目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,评估考核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。11、完成副理事长委派的其他任务。
主要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:1.协助理事长达成服务点目标、控制服务成本;2.全面负责服务点的日常工作、项目的需求调研、设计开发;3.负责服务点或岗位的执行评估;4.负责对本服务点/项目的社工的管理、监督、引导等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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